江西教师招聘:2018下半年江西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教师岗2人公告
- 时间:
- 2018-11-17 10:29:59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推进“六大攻坚战”和幸福崇义建设,根据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9名高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下同)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29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家承认的海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5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8年11月16日- 11月26日)
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崇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2018年11月26日-12月7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有:
1.崇义县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在2019年8月31日前能完成学业,顺利毕业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聘用录取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cyzzbgbk@126.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县委人才办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答复考生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三)资格审查(2018年12月7日-8日)
1.实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中共崇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崇义县公务大楼532办公室,邮编:341300,电话、传真:0797—3819410)。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资格比例应至少有1名差额,达不到的,应相应减少招聘职位。特别紧缺职位,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可按1:1比例进入面试。
3.资格审查需提供网上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2018年12月9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分高者入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8年12月8日在崇义县委人才办(崇义县公务大楼532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18年12月9日
3.面试地点:设在崇义县城区学校(具体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4.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因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二人及以上的考察组。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因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实习
考察合格人员中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按1:1的比例确定为实习对象,进入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为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6月31日。实习期间用人单位负责发放每月900元伙食补贴,一次性1000元的家具购置补贴,县财政另发放每月2000元基本生活费,县委人才办负责安排入住人才住房。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中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往届毕业生及实习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实习期间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审议。审议批准聘用后,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
(一)考生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聘用后待遇按照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义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办发〔2016〕18号)文件规定待遇执行。
(三)本方案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崇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