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萍乡市教育局高中、中职系列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有关事项公示(第二阶段)
- 时间:
- 2023-08-28 14:27:55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一、现场确认对象
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2018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二、现场确认地点
办公地点:萍乡市教育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具体地址:安源区凤凰街昭萍东路82号市教育局办公楼四楼410室(沃尔玛往北桥方向30米左右)
三、现场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1.报名完成后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3.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如期毕业证明材料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
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所提供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须由学校或相关部门加盖公章和“与原件一致”印章。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和面试试讲
1.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者,请于规定时间按通知要求在早晨7点半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安排见附件。
2.经现场确认审核和体检合格后,须参加面试试讲(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相关事项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本人简历要从小学开始填写,不少于3行。申请者填写毕业学校、专业、工作单位等信息要与单位公章、学历证件等内容一致,填写规范全称,两份认定申请表均按要求贴好适合尺寸的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且与申请认定网络报名照片相同。《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要盖鉴定单位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时(特别是临时保存注册信息没有提交的),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电子邮箱找回密码。
3.详情请登录萍乡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xjyj.gov.cn/)查询。咨询电话:0799-6888137。萍乡市教师资格认定临时群号:187021884(申请加群时请备注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