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抚州市东乡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3-04-14 13:54:40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对象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0日8∶00—6月20日17∶00
(二)网上报名对象
所有符合东乡区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2023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以及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限期内的师范生及2023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我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和对象及条件
(一)现场确认地点
东乡区状元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城区8路公交可以经过)。咨询电话:0794-4332760。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6月24日—6月28日。
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9:00—17:00。
(三)现场确认对象
1.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证书,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东乡区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2)持有东乡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东乡区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东乡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五)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七)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八)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一)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并成功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3. 认定人员参加体检所需的《体检表》,将由行政审批局统一提供,认定人员无需准备。
4.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或因大学毕业时间较早,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系统无法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3. 认定人员参加体检所需的《体检表》,将由行政审批局统一提供,认定人员无需准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注:“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5.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体检
体检由区行政审批局统一组织进行(不接受个人自行体检)。上半年体检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东乡区行政审批局通知为准。
五、发证
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将采取现场领取与邮寄送达相结合方式,具体时间和要求以东乡区行政审批局通知为准。
东乡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13日
以上就是关于2023年上半年抚州市东乡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关于江西教师资格证,江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江西教师资格报名时间,江西教师资格成绩查询、江西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等相关内容,请敬请关注江西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