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2023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 时间:
- 2023-04-13 14:48:26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一、认定范围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武宁县户籍(或取得武宁县居住证) 的社会人员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体检、发证环节工作由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认定条件
( 一 ) 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在武宁县内的社会人员 (含在职、待业人员) ;
2、持有武宁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 (大陆) 申请人相同。
4、驻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 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三 ) 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 (境) 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四 )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五 ) 暂不受理存在下列情况的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 5 年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4、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 “属地化”原则进行。户籍、居住证为武宁县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点选:武宁县教育体育局,确认地点选:武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点选:九江市教育局,确认地点选:武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认定流程
( 一 )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edu.cn ),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受理申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武宁县教育体育局的公告时间为准)
网报时间安排:
2023 年上半年武宁县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两个阶段网报。
第一阶段: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4 月 17 日 08:00——4 月 28 日 23:59。
第二阶段:仅限于参加 2023 年 5 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网报时间:6 月 6 日 08:00—6 月 19 日 23:59
温馨提醒: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对象要求,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对象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 ( 我县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网报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 “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 “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得二维码。《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尽可能通过网报系统核验成功,遇网络问题多核验几次。多次核检不成功再按现场确认要求进行。
(二) 现场确认及体检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6月14日——6月2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2:00-17:30 )
2、体检时间: 6月14日—— 6月21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需空腹,抽完血后可饮水进食)。
以上时间安排,若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地点:
武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教体局窗口 (武宁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4、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随身携带以下几种材料以备查 验或留用:
①本人户口本或有效期内武宁县居住证原件,户籍确认也可手机现场展示相应的赣服通上的户口本证照信息比对验证。 (步骤:支付宝-赣服通-电子证照-居民户口簿电子凭证-本人页)
②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2 张 (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且在背后正楷填写姓名、申报学段学科,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的粘贴) 。
③凡是网报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完成核验的三种材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或手机现场展示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 ) 查询。
④已取得过某一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已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⑤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诺书》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后再完成现场确认。
⑥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 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⑧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现场确认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可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 三 ) 认定和证书发放
武宁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导出申请表 ( 申请表打印 2 份,一份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一份由申请人带回) ,做好空白证书领取和打印证书的工作。最后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通知认定人员 7月28日前领取证书,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五、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六、工作联系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自觉通过网报手机号、添加微信群配合和支持认定的各项工作。如停机、换号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无法认定,责任自负。
武宁县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务必在确认点通过二维码扫描加入微信群:2023年武宁县教师资格认定群,以便及时沟通问题和接收认定期间的通知。
武宁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0792-7705215 (邹、乐 ) 2782016 (李、鲁)
2023 年 4 月 10 日
相关网站网址:
武宁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
武宁县政府网: http://www.wuning.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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