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兴国县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3-04-12 14:41:08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兴国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兴国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兴国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在校的兴国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兴国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兴国县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即:户籍在兴国县且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兴国籍全日制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均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①网报时间:
上半年: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或2023年6月14日至6月23日;
下半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9日。
②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上传照片的格式为JPG/JPEG格式,且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办理或全程网办
1.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人员须现场确认:
⑴现场确认时间:
确认时间:上半年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下半年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⑵现场确认地点:兴国县教科体局办公大楼右侧天蓝色楼房二楼。
⑶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①户口簿或居住证(有效期内);
②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学历未通过核验的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④经现场确认材料不全者须在告知时间内补齐,逾期未补齐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⑤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其信息加入报名系统的限制库,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全程网办:
选择全程网办申请人注意事项:
①网报时上传户口簿扫描件;
②上传学历信息时,请进行核验,如系统核验未能通过,上传学历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
③上传普通话证书信息时,请进行核验,如系统核验未能通过,上传普通话证书的扫描件;
④网报时通读公告,并常登录申报系统,关注审核反馈的信息,如
需补充材料请及时提交;
⑤确认通过后,在公告指定的时间和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⑥确认通过后,邮寄一张与网报同一底版的1寸正面免冠照片,收件地址: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罗老师收(注明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电话:0797-5203023;
⑦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其信息加入报名系统的限制库,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体检
1.对象: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人员
2.地点:兴国县人民医院体检科或兴国县中医院体检科
兴国县人民医院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文明大道699号 | 0797-5317029 | 刘信东 | 13970750771 |
兴国县中医院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99号 | 0797-5305708 | 罗莉 | 18679796910 |
3.时间:
上半年:2023年6月25至6月30日
下半年:2023年10月25至10月27日
(四)发证
申请人经体检合格且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后予以发证,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见兴国政府网公告或兴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5302023。
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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