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九江市彭泽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3-04-12 14:39:08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一、认定范围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由我县负责。
(二)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由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我县只负责现场确认和体检。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彭泽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彭泽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彭泽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2023上半年彭泽县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两个阶段网报。
第一阶段: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4月10日09:00—4月21日23:59;
第二阶段:仅限于参加2023年5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网报时间:6月6日09:00—6月19日23:59;
温馨提醒: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对象要求,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对象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县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1)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彭泽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教育体育局”。
(2)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教育体育局”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5月4日9:00 — 5月9日17:30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6月14日9:00 — 6月20日17:30
(以上时间安排,若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
3.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和普通话等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3)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6)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需提交承诺书, 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才给予认定。
(三)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均须参加体检,将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1.体检时间(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阶段体检时间:5月4日 — 5月9日上午(8:00-10:00)
第二阶段体检时间:6月14日 — 6月20日上午(8:00-10:00)
2.体检医院:现场确认时告知。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上半年将在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一式两份,一份须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网报时上传的图片必须端正、清晰、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图片,须重新上传。
(三)申请人请加入QQ群(669803219)
(四)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换号请及时告知,联系电话:0792-7199299。
彭泽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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