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21-12-14 14:12:26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启动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承担教学任务3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
2.调入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承担专业教学任务1年以上的企业技术人员。
3.经学校聘任,承担本校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依据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赣教职成字〔2019〕12号)。
三、认定程序
(一)网络申请准备
1.本次认定采取网络申报,申报平台为“江西省职业教育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zjsz.jxedu.gov.cn/MAOA/system/touchdesk/login.jsp),管理平台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
2.首次使用系统的教师,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末6位。登录后,须按管理平台提示完善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1寸)并修改密码。已使用过的教师,密码以修改密码为准,按照任务提示完成培训报名。
若教师信息不在管理平台内的,请学校管理员在“系统管理”中添加教师用户,生成用户后教师方可使用。
3.学校用户名已设定,请学校从“组织机构登录”中选择使用。初始密码已由省教育厅单独下发到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所属中职学校向设区市教育局索取;省属中职学校向省教育厅职成处索取。学校管理员首次登录平台后,必须完成修改密码方可使用。
(二)网络申请审核步骤
管理平台自2021年9月20日开放,2021年12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步骤如下:
1.教师网络申请
教师本人登录管理平台,通过“‘双师型’教师认定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双师型”认定条件,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进行网络申请。
教师一旦初审通过,个人信息将不得更改,与事实不符者,自行承担后果,对弄虚作假者,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2.学校初审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设置专门机构为“双师型”教师评审机构(一般设在人事部门),选派专人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网上初审工作。各省属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评审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设区市教育局审核
设区市教育局对辖区内除省属学校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申请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发现问题及时退回。
(三)省教育厅终审及备案
完成验证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政策法规、教师资格、职业资格认定等方面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名单将在“江西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正式公布我省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名单,并发放《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同时为通过终审认定教师进行网上注册。
四、注意事项
(一)各地、各校必须选派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如遇技术问题,请系统管理员加入“江西职教综合管理平台”QQ群,群号为6531380;或致电“管理平台”联系电话:0791-86280018。
(二)管理平台作为我省业务交流的统一平台,因此各设区市教育局、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管理平台的数据建设工作,请尽快完成本级管理的用户名称校对、增加、禁用和调动工作,并通知教师做好本人信息的采集、校对和补充完善工作,以免影响今后使用。
(三)证明文档中应含以下材料:
1.基本条件:教师资格证、任教课程表(加盖单位公章)。
2.双师条件:教师系列职务证书和以下材料之一。
(1)职业资格证书。
(2)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创业培训师、就业指导师、非医护或幼师类专业的心理咨询师、非体育运动专业的教练员和裁判员除外)。
(3)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并参与行业或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的过程性材料或成果性材料。
(4)近五年中有1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证明材料,需企业及本单位盖章。
(5)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及物化成果,需企事业单位及本单位盖章。
(6)竞赛获奖证书。
(7)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班优秀档次证书。
五、报送方式
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于2021年12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函报《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备案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表》),系统申报名单应与《汇总表》一致。
电子版材料以“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备案汇总表-设区市/学校全称”为命名,通过江西省职业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材料报送系统发送PDF文档一份,EXCEL表格一份。
纸质版公函以EMS方式寄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
联系人:刘书君,联系电话:0791-86765155,EMS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
附件:关于开展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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