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石城县第二阶段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时间:
- 2021-06-02 16:38:52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石城县2021年第一阶段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第二阶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1.户籍在我县或持有我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
2.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并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
3.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2021年5月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人员及符合认定条件社会人员)。
注意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www.jszg.edu.cn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1年6月23日—6月30日(6月15日至28日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二)地点: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并成功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一定要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后六位】
(3)《体检表》一份,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自行下载附件《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打印一份,具体事项现场确认合格后告知。】
2.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或因大学毕业时间较早,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系统无法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一定要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后六位】
(3)《体检表》一份,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自行下载附件《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打印一份,具体事项现场确认合格后告知】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四、体检
具体事项现场确认合格后告知
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发证
(一)现场领取证书
申请人本人于通知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现场确认地点领取。
(二)邮寄证书
选择了“邮寄证件”的申请人,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邮递地址邮寄,请准确填写收件电话及地址。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97-5700889。
附件
1.认定操作手册
2.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 认定操作手册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可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历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在市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核验学历证书的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进行核验(现场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上传《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三)上传电子照片
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电子照片(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同版照片)。
(四)个人简历
从小学就读开始填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确认。
(一)社会人员(含驻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驻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部队出具的佐证材料。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现场体检
具体的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特别提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首页“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公开目录——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网的认定公告中下载。或在微信公众号“石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中进行下载。体检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成册。
附件2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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