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赣州寻乌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1-05-27 16:52:51
- 作者: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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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寻乌县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以下人员:
(一)户籍在寻乌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寻乌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寻乌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寻乌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8:30至6月23日17:30(其中6月1日至6月6日系统维护关闭,如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3.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 A4 白纸打印。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8日—29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9日—30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7月2日补充认定材料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二楼人事股,地址:寻乌县长宁镇中山路上118号。(若有变化将在微信公众号“寻乌教育在线”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不是寻乌户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学历信息未能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4)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 张,一张粘贴至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另一张现场确认时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 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予认定。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或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5.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申领“赣通码”,确认当天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并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6.申请人未现场确认的申请认定报名无效。
(三)体检
1.依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体检标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统一进行。
2.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现场确认时予以通知。
3.申请人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审批后于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做出认定结论,导出证书和申请表打印数据。证书领取时间、事项另行公告。
五、其它事项
1.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的规定处理。
2.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是寻乌县认定教师资格的唯一合法机构,任何中介机构以教师资格认定为由开展的相关活动均与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未尽事宜,参照《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寻乌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97—2831255,联系人:古老师、侯老师。
附件:
1、认定操作手册
2、寻乌县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登记表
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认定操作手册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可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历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在市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核验学历证书的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进行核验(现场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上传《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三)上传电子照片
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电子照片(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同版照片)。
(四)个人简历
从小学就读开始填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确认。
(一)社会人员(含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部队出具的佐证材料。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现场体检
具体的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附件2 寻乌县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登记表
申报资格种类: 学科: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
网报序列号 | 普通话等级 | ||||||
学历 | 毕业时间及毕业学校 | ||||||
工作单位 | |||||||
粘帖照片处 (办证用) | |||||||
1.必须与网报照片一致; | |||||||
2.请粘贴两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 | |||||||
3.不要全部粘贴,以便撕下办理证书用。 |
备注:在现场确认时,由现场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填写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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