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九江修水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21-05-27 15:48:31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委托县(市、区)实施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2021年我县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体检、发证环节工作由九江市教育局委托我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修水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修水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赣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本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1.时间安排
①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30日;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②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要认真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申请报名时,现场确认点选择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本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A4白纸打印。
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确认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1日;
第二阶段确认时间:2021年6月22- 6月28日。
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双休及节假日需提前电话预约)
2.现场确认地址:
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修水县江渡大道75号)三楼B区无差别28号教体局窗口。
3.现场确认要求:
①现场确认时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扫赣通码、测量体温方可进入政务中心认定现场。
②进入三楼B区请先排队取号,仔细阅读公示牌上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流程图后携带相应材料到28号教体局窗口受理。
4.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②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请务必使用正规证件照,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申报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码。)
③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④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对于未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原件或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5.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本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相关图片和《个人承诺书》,须重新上传。)
(三)体检
1.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人体检时间: 5月6日-5月12日
(工作日上午8:00开始)
第二阶段网报人体检时间: 6月22日-6月29日
(工作日上午8:00开始)
2.体检地点:现场另行通知,考生自行体检无效。(体检时需空腹,抽完血后可饮水进食)。
(以上时间安排,若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温馨提醒:不同网报对象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相应的网报、现场确认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自觉通过网报手机号、添加微信群配合和支持认定的各项工作。如停机、换号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无法认定,责任自负。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本机构严格按照教育部认定工作要求,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做出认定结论,导出证书和申请表打印数据。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时在网站上公布证书的领取时间。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五、联系方式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792-7761879 /13970219562
相关网站网址
九江教育网:http://jje.jiujiang.gov.cn/
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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