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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教师资格证赣州于都县春季认定公告

时间:
2022-07-31 15:22:52
作者:
胡老师
阅读:
来源:
江西教师资格证
2019年江西省教师资格春季认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有鉴于此江西教师资格考试网特将2019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信息汇总方便考生查看!

  点击查看:2019年江西省各地市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公告汇总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精神,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和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等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我县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必须为江西省的中国公民,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16年(含2016年)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备。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具体网报操作流程见于都教科体网政务公开—文件通知栏的《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操作手册》。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对象:

  第一阶段:4月22日—4月26日

  确认对象: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第二阶段:6月17日—6月21日

  确认对象: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2.现场确认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教育科技体育局窗口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3)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自行到赣州办理,具体时间及地点见赣市教师函[2019]9号(关注于都教科体网—政务公开—文件通知栏,。

  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6.2017年和2018年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补充以下材料:

  ①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表复印件一份;

  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

  ③由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当年未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说明材料一份。

  7.申请人自行购买档案袋,封面上填写好申请人姓名、申报资格种类(如小学数学或初中英语等)、联系电话。现场确认送审材料装入档案袋,实行一人一档。

  (三)体检

  6月25—26日,现场确认合格人员于上午7点赶到县中医院体检。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7月1日

  (只针对2017年和2018年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五)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审核:7月5日—6日

  (六)教师资格认定:县资格认定机构在2019年7月22日前完成网上认定,作出认定结论。

  (七)证书发放:预计7月底。

  四、违规处理

  (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对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违规、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工作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向教职工和社会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请申报人员牢记教师资格认定时间节点,按要求及时申报。咨询电话:0797—6336980.

  附件:

  1. 于都县2019年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

  2. 于都县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3.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提供材料清单

  4.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5.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6.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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