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教师资格证赣州定南县春季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2-07-31 15:21:56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一、
认定范围
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
认定条件
严格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9〕8号《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三、
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注意事项: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省、市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2、现场确认
第一阶段4月15日至4月19日,第二阶段6月18日至6月20日,县教科体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材料现场确认办理相关手续。
现场确认上交材料:
凡户籍在我县境内或在我县工作人员,申报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到我县教科体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信息(身份证号)、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
(2)户籍薄或居住证(有效期内);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照片2张。
(4)2017、2018年毕业的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须补充提交:①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表复印件1份;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③由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当年未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说明材料1份。
3、5月23日,进行教育教学和能力测试。
4、体检时间:6月21日
5、7月22日前,对各项考核合格的申报者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