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赣州市大余县认定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资格工作公告
- 时间:
- 2022-07-31 15:16:34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2019年江西省教师资格春季认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有鉴于此江西教师资格考试网特将2019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信息汇总方便考生查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9年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身份要求
(一)户籍在我县或持有我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2019年5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4月16日—4月26日(4月8日至15日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2.第二阶段:6月24日—6月26日(6月12日至18日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现场确认地点: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户籍薄或居住证(有效期内);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照片2张;
4.2017、2018年毕业的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须补充提交:①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表复印件1份;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③由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当年未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说明材料1份;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面试等,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2.联系地址:大余县建桂街城上路11号(大余中学旁)
3.联系电话:0797-873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