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九江市德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2-07-31 15:15:23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2019年江西省教师资格春季认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有鉴于此江西教师资格考试网特将2019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信息汇总方便考生查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文件精神,我县正式启动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一阶段为2019年4月17日-4月23日,第二阶段为2019年6月27—7月1日(此阶段只接受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的人员申报)。
2、确认地点: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市民服务中心439室,电话: 18079227073)。
3、提供材料: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5)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已获取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017、2018年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首次认定,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过渡认定办法执行,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表复印件1份(盖档案管理专用章);
(2)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毕业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
(3)由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当年未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说明材料1份。
(三)体格检查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均须参加体格检查,现场确认时领取体检表和体检说明。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体检时间:第一阶段为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第二阶段为2019年7月4日-7月5日。
(四)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本机构将在2019年7月中旬前完成对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各项审查,在国家认定信息系统作出认定结论,及时打印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8月底前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本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4、在本机构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必须为我县户籍或持有本地有效居住证,应勾选本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时要一次性带齐认定材料。
5、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6、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7、申请人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7、2018年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首次申请认定人员除外)。
8、普通话证书必须在市级以上普通话测试机构取得,或者是在高校就读期间在本校普通话测试站取得,在其他测试机构取得或者毕业后再回毕业高校测试取得的,均不予认可,必须到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或江西省普通话测试中心重新报名参加测试(市测试站联系电话:8220287)。
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人员,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9、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加入“德安县教师资格认定群”,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
详情请申请人仔细阅读赣教师字〔2019〕8号文件。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