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九江市瑞昌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22-07-31 15:15:15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2019年江西省教师资格春季认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有鉴于此江西教师资格考试网特将2019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信息汇总方便考生查看!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字[2019]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2019年瑞昌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瑞昌市范围内,并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9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申请人需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核验或补充,同时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1.现场确认地点: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J区综合窗口)
2.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至28日
3.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至24日
温馨提示:
双休日上班实行电话提前预约制。预约电话0792—4818493
四、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
1.2016年以前入学的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
②学校实习鉴定表和学籍表各1份
③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2.非师范类毕业生、非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原件
②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④已取得过某一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种类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已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五、普通话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本机构严格按照教育部认定工作要求,在2019年7月22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并及时打印及公布证书领取时间,8月底前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毓宝 电话;0792--4200663;
瑞昌市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