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评分标准(中小学通用)
- 时间:
- 2023-08-11 18:04:44
- 作者:
- 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江西教师资格证报名为大家整理了江西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评分标准(中小学通用)。本文介绍了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类题型的评分标准,大家一起看看吧。
江西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评分标准(中小学通用)【单项选择题】29*2分
原则:选对就有分
【材料分析题】2*14分
原则:答题方向、分条罗列、字迹、行文
(1)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字迹美观、行文逻辑清晰(12-14分)
(2)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且行文逻辑清晰(10-12分)
(3)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字迹美观(8-10分)
(4)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6-8分)
(5)答题方向正确、没有分条罗列,但内容言之有理(2-6分)
(6)答题方向正确
【阅读理解】1*14分
原则:是否按照“原文”进行作答
(1)理解正确、采用原文作答、字迹美观(12-14分)
(2)理解正确、采用原文作答(8-12分)
(3)缺少“理解正确”、“采用原文作答”、“字迹美观”中的一点或几点则酌情扣分。
【写作】1*50分
原则:字数、立意、角色、字迹
一类作文(50-38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教师角色进行写作的,字迹美观
二类作文(38-25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教师角色进行写作的
三类作文(25-10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
四类作文(10-0分):字数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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