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领取2018年教师资格证书须知
- 时间:
- 2018-07-24 15:30:00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一、领取对象:2018年度在我市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并认定合格者。
二、领取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8月31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领取地点: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业类窗口)
四、领取证书须知
1、高校应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的到高校集中领取。
2、其他社会人员申报教师资格的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3、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4、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