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赣州中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 时间:
- 2021-05-21 15:40:39
- 作者:
- 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赣州中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滴虫、念球菌;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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