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领取2011年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 时间:
- 2011-08-09 00:00:00
- 作者:
- 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一、领取对象:2011年度全市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
二、领取时间:2011年8月3日—8月5日及8月8日。
具体安排如下:
8月3日:南昌县、安义县、东湖区、经开区、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省教育学院
8月4日:新建县、西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大学、江西师大成教院
8月5日:进贤县、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桑海开发区、
8月8日:高新区、江西师大以及其他未领取人员
三、领取地点:市教育局第二会议室(红谷滩红谷大厦B座21楼)。
四、领取证书须知:
1、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等四县由各县教体局统一领取,南昌大学、江西师大(含继续教育学院、科技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江西教育学院由学校统一领取,请各有关县区、学校带好资格审查表(下联)、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按时前来办理。
2、其他认定合格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原件)、资格审查表(下联)。
3、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办理,委托办理人员需带好委托证明、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及以上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办理。
特此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