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领取2010年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 时间:
- 2010-08-11 00:00:00
- 作者:
- 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一、领取对象:2010年度全市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
二、领取时间:2010年7月28日—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具体安排如下:
7月28日 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7月29日 社会人员、南昌大学
7月30日 江西师大(瑶湖校区)、江西教育学院、师大成教院
三、领取地点:南昌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南昌三中初中部三楼)。(乘5、25、228、229路公交车到市第一医院下)
四、领取证书须知:
1、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等四县原则上由各县教体局统一领取。南昌大学、江西师大、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江西教育学院由学校统一领取。请各有关县区、学校带好资格审查表(下联)、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前来办理。
2、其他认定合格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下联)以及审核表中注明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3、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办理,委托办理人员需带好委托证明、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及以上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办理,逾期不候。
特此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